文化和旅游部:跨地区巡演实行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
2021/10/21

10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跨地区巡演实行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切实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首演地批准,巡演地不重复审批。自此,业内困扰许久的各地报批材料提交标准不一致、同一内容重复劳动、繁复拖延将有切实改观。

跨地区巡演是指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县(市、区)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随演出市场复苏提速,演出活动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细分市场日益升温,尤其是明星演唱会、大型戏剧演出等对巡演的需求较大,跨地区巡演早已经成为相当数量的演出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根据通知规定,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跨地区巡演申请,由平台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给相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首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出据批准文件并由平台将相关审批结果推送给巡演地相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巡演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